[摘要]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12月7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9年以来我区查处的12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第四起 汪某违反财经纪律案
汪某在任贺兰县立岗镇幸福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期间,主持召开村委会会议,研究上报黄河标准堤防工程征地事项,将村民承包的集体开发地以耕地上报镇政府,套取征地补偿金197.94万元,留作村集体收入。汪某作为村委会主任,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将被征用的集体开发地以耕地上报套取征地赔偿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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