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点:建设“好房子”有哪些意义。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好房子”概念,强调住房建设需满足高品质生活需求。住建部将重点从立标准、强科技、抓项目三方面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全国政协委员也提出建议,如上海交大陆铭教授强调公租房区位选择的重要性,宁夏住建厅厅长沈爱红建议加快老旧房屋改造,运用新科技建设“好房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已经从基本的“住有所居”逐步转变为追求更高品质的“住有优居”。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要建设“好房子”,这一概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住房建设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详细阐述了“好房子”的内涵。倪虹指出,建设“好房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住房发展归根到底就是要顺应人民群众的高品质居住需要。为此,住建部将重点从立标准、强科技、抓项目三方面入手,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高标准建设“好房子”的具体措施
在具体措施上,住建部正在组织编制“好房子”建设指南,并修订《住宅项目规范》。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将住宅的层高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米,以确保居住空间的舒适度和健康性。倪虹还强调,各地首先要把保障房建成“好房子”,政府的民生工程一定要带头。同时,不仅要把新房子建成“好房子”,还要结合城市更新,采取多种方式,把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
政协委员对“好房子”建设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陆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住房需求旺盛的地区,如果房子过于老旧,可以拆除重建;如果房子还能住,可以通过加装电梯、翻新外立面、防漏水改造、布局街心公园、改善周边公共服务等来改造成“好房子”。陆铭特别提醒,在建设公租房时要考虑房子的区位,避免供需错配。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住建厅厅长沈爱红也提出,当前宁夏城市更新改造的需求较大,亟须持续加大对城乡老旧房屋的改造力度。建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引导房地产企业运用新科技,建设“好房子”。
全国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显著
自2019年中央部署实施城市更新以来,全国已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28万个,惠及1.2亿居民;加装电梯超过13万部,增加停车位380万个,增设养老、托育设施近8万个,增加充电桩105万个,新增文化休闲、体育健身场所3100万平方米;更新改造地下管网约50万公里;打造“口袋公园”4万多个、建设城市绿道12万公里。这些成果充分体现了“小切口”里藏着的“大民生”。
随着“好房子”建设路径越来越明晰和规范,“住得好”“住得美”“住得舒心”将加快实现。这不仅是对人民群众住房需求的积极回应,也是我国住房建设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