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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都结了 房产证加不加名真的重要吗?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7-07 00:30

[摘要] 本期房天下房天下成都二手房小编为大家总结,结婚后购房的,加名与不加名区别大吗?在按揭前加名与按揭后加名是否一样?

坐堂律师 都结婚了,加名不加名重要吗?

王展(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黔林(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无论是房产证加名或者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还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婚后买房加名或不加名还是有区别的。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上大有区别。如果婚后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理论上当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配偶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了房子。

问: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和没有女方名字,在判决上有何区别?有名字的话就一定能分到一半吗?

律师:有区别。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有名字并不一定就是一半。关于分割有协议的服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婚前购房并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举例来说,假如夫妻婚前购房总价值200万元,首付50万元,按揭150万元。婚后数年,按揭还本30万元、付息50万元,房屋总值升至400万元。那么,离婚时应当这样分割:产权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未还的120万元贷款作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继续归还。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包括已还的30万元本金和50万元利息以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为30万/200万×400万-30万=30万元,而未登记的一方原则上将取得30万+50万+30万=110万元中的一半即55万元。

而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在相同情况下,未登记一方只能获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包括已还的30万元本金和50万元利息的和的一半即40万元。根据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未登记的女方可以多获得15万元。

问:假如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那么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的法律效力一样吗?在离婚判决时会有影响吗?

律师:在产权证上加名字,在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说并无区别。

问:如果离婚时,房产还有贷款没有还清,会如何判决?

律师:如果有贷款没有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问:婚前财产公证房产证加名字哪个法律效力更大,或者说更加优先?有没有必要“双管齐下”?

律师: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时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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