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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 部分直管公房承租户想“拆前改”

——首府连着3天开会给群众吃“定心丸”

新消息报  2013-07-19 09:01

[摘要] 从3月银川市启动实施旧城改造工作以来,兴庆区一些直管公房承租户提出“先房改后拆迁”的诉求。银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此前通过各种方式回应的基础上,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等部门于7月16、17、18日连续召开听证答复会、答复沟通会和新闻通气会,就旧城改造中群众提出的直管公房房改问题反复解疑释惑,全力化解矛盾。

从3月银川市启动实施旧城改造工作以来,兴庆区一些直管公房承租户提出“先房改后拆迁”的诉求。银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此前通过各种方式回应的基础上,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等部门于7月16、17、18日连续召开听证答复会、答复沟通会和新闻通气会,就旧城改造中群众提出的直管公房房改问题反复解疑释惑,全力化解矛盾。

据介绍,2010年经过调查摸底发现,银川市老城区东至清和街、西至唐徕渠、南至长城路、北至北京路(简称“四至”)范围内的住房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房况差,小区环境不好,配套设施不全,公私房产权交叉,管理难度大,群众投诉多,从城市建设的需要考虑,急需进行整体改造。银川市2010年7月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四至”范围内2000年以前建设的旧直管公房暂不进行公房出售,待旧直管公房拆迁安置后可按房改政策房改。据统计,“四至”范围内不能进行房改的直管公房承租户有3600余户。

按照今年的银川市旧城更新改造政策,直管公房如需拆迁,承租户可自愿选择住宅原地安置或异地安置,原地安置按建筑面积1:1.1返还,异地安置按建筑面积1:1.25返还,安置后即可按承租户意愿进行房改,且房改政策不变。然而,旧城更新改造实施以来,唐徕小区、陶瓷小区、光明小区一些直管公房住户不断要求对其居住的直管公房“先房改后拆迁”。银川市住房保障局、房改办积极会同多个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方式向部分直管公房承租户发放《关于对银川市兴庆区部分直管公房承租户要求参加房改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并召开听证答复会和房改政策答复沟通会等解释政策,回应群众的诉求。

为了彻底打消直管公房住户的种种疑虑,7月18日,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再次举行新闻通气会,进一步全面详实地介绍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的房改政策,并就直管公房住户反映的“政府不允许房改是与民争利”、“为什么同一小区的公房有的房改了有的没房改”、“旧城改造中直管公房是不是与私房同等对待”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局长徐庆郑重承诺,群众如发现直管公房中存在违反政策的房改行为,可拨打电话6899918举报,一经核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此外,广大直管公房住户了解房改政策,可拨打市房改办和市住房保障局保障处联系电话6899950或6899922咨询了解。(记者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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