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近日发布了一项新政,对购房者实施了新的首付比例规定。根据规定,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最低为20%。同时,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如果他们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购买普通住房,也需要支付最低首付比例为20%。这一举措旨在引导居民合理自住,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
除了首付比例的调整,隆德县还推出了其他措施来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其中包括简化预售资金使用程序,推行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模式,以及推行住房贷款的“商转公”。此外,符合条件的购房业主还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享受较低的利率。这些举措的目的是为了平稳健康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并满足居民的购房需求。
为了支持房地产发展,隆德县还将利用现行的财税和金融政策。他们将落实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购买住房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个人购买住房需求政策。同时,他们也将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家庭装修消费。此外,隆德县还将加快推动老旧小区的改造,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投资。他们还将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进绿色社区建设,致力于按照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规划和建设城乡基础设施。通过这些举措,隆德县希望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