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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妻子要名下4套房,房贷归男方!结果……

银川特价租房2020-02-26 08:31:31

裘女士和丈夫都是40岁出头的年纪,结婚已经10多年了。通过多年打拼,目前夫妻两人名下一共有4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写的都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每个人的份额都是50%。目前,其中两套房子还有200万的房贷没有还清。

原来,裘女士的丈夫出轨了,伤心气愤的裘女士虽然想离婚,但考虑到孩子,还是决定继续这段婚姻,但她的心里一直没有安全感。

宁波市信达公证处的徐浙军主任 讲述了事情的始末

裘女士和丈夫显然是“有备而来”——提前在家拟好了协议,夫妻双方都已经签好名,直接要求办公证手续。

协议内容洋洋洒洒,

归结起来的核心是——

“4套房子都归女方,

全部房贷(200万)都归男方。”

公证员告诉这对夫妻:

“这份夫妻财产协议公证,

做不了。”

公证员解释说——

●这份权利和义务约定,明显违背了民法上的公平原则,同时也违背男方的真实意愿。

●男方的真实意愿并不是自愿将房屋全部归女方,而是基于家庭存在婚姻能够维持的前提下作出的表示。而这个前提一旦失去的话就另当别论了,因为夫妻财产协议不管婚姻是否持续都是生效的。

●财产都归一方,债务都归另一方,这样的协议假如有一日上了法庭,是否判定有效也是存在争议的。

提醒

签订夫妻财产协议需依法

仅在双方内部有效,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协议内容必须合法,既要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对于房屋等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须在办理约定后,进一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夫妻财产约定只能约定财产和债务,不能涉及人身,如限制人身权、约定孩子抚养权等。比如,经常有妻子提出,男方如出轨,需支付孩子抚养费,但不得探视,无效。

第五,夫妻财产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很多小夫妻仅在口头约定,这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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