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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景湖城业主改建入户花园起纠纷

宁夏日报  2017-04-20 09:17

[摘要] 买房时销售人员说阳台面积属于套内面积,为了安全和美观,我和其他4位业主就把阳台封包了。

御景湖城

引发争议得入住花园

买房时销售人员说阳台面积属于套内面积,为了安全和美观,我和其他4位业主就把阳台封包了。可是装修后,物业要求我们恢复阳台原貌,为此还断了电!”4月18日,家住银川市金凤区御景湖城的业主谢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自己的烦心事。

业主

5住户封阳台遭断电

4月18日,记者来到金凤区亲水大街与湖畔路交汇处东侧的御景湖城,在3号楼8层的白先生家看到,进屋时要先经过一个约4平方米的半封闭阳台,阳台南面的墙上是邻居家的小窗户。“购房时销售人员说这是入户花园,承诺可以封闭。”白先生说,可他和其他4户装修时把阳台封包之后,物业却认为这个阳台属于公共区域,不认可之前销售人员所承诺“套内面积”的说法。因为封阳台的事情,3号楼的5户业主家都被停了电。“入户花园的墙体有1.1米高,每天孩子进门都要经过这里,危险不?”谢先生指着3号楼6层另一处没有封闭的阳台说。

13层的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问题的核心是入户花园是否属于公共区域,他认为不能算。“我算过房子的室内面积,按买房的平米数来看,室内面积比购买面积少2平方米,而入户花园面积是4平方米,买房时半买半赠,这样算下来入户阳台是包含在我们购房面积中的。”王先生说。其他几位业主也认为,这是他们购买的套内面积,他们有处置权,物业对封包的住户停电,是不尊重他们的产权

对此,业主们称先后咨询过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物业办等部门。物业办表示愿意配合业主调查,但要求不能影响邻居的权益;而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绘科表示,入户花园产权属购买房屋的业主所有。

物业

否认阳台封包承诺

“物业对封包阳台的5户进行停电处理,也是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现在是装修时间,业主没有正式入住,物业没有执法权,停电也是不得已的办法。”11日下午,御景湖城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私自封包公共区域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的规定,封包的业主没有考虑封包后将造成邻居的采光和通风问题,所以物业公司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其它业主的权益。

该负责人还表示,不管是开发商还是物业,都不认为销售人员承诺过可以把阳台封包,把户外保温层都剥除,这样的行为影响到了其他业主的利益,所以有业主到物业公司投诉。

律师

物业无权停电

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王蕊律师认为,如果御景湖城住宅的阳台产权属于业主所有,且相关合同并无不得封闭阳台的约定,则业主在封闭阳台时只要不妨碍他人的相邻权,该业主就有权封闭自己的阳台,物业公司无权干涉。如果阳台产权尚不能确定属于业主所有,则业主能否封闭阳台存在争议,这需要业主行使自治权后,形成决议,写进业主公约,共同遵守。

“但是,无论阳台产权是否属于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均无权对业主作出停电行为。”王蕊表示,因为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只是对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并非民用电的供应方。业主与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并按合同履行相应义务。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只有当业主违反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供电部门才有权停止供电。

回应

阳台属套内面积但无权封包

4月18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绘科张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参照御景湖城业主投诉的情况,这部分入户花园属于业主的套内面积,但对于设计问题和采光则需要其他部门认定。另外,业主封包入户花园如果影响邻居采光,就涉及房屋相邻权,建议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金凤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对此事及时介入,经查,争议阳台的业主无权对外立面封包,物业采取停电的措施也不合理。按照相关法规,即便业主拥有争议部分的产权,但对外立面的改建需经过银川市规划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改建。业主目前没有得到任何部门同意改建的审批手续,也未考虑邻居的房屋相邻权权益,这与产权的争议无关,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经我们了解,已有业主愿意将封包部分恢复原貌,物业公司也对愿意接受整改的业主恢复供电。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采取了不供电措施,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

本报记者 魏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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