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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叫停擅自提高物业费行为

银川日报  2016-09-19 09:49

[摘要] 近日,银川市物价局接到湖畔嘉苑小区业主群访,投诉该小区物业公司私自决定涨价物业费。经核查,此次调价程序不合法,银川市物价局立即对其叫停。这是银川市物价局首次叫停物业费涨价。

近日,银川市物价局接到湖畔嘉苑小区业主群访,投诉该小区物业公司私自决定涨价物业费。经核查,此次调价程序不合法,银川市物价局立即对其叫停。这是银川市物价局首次叫停物业费涨价。

今年3月18日,湖畔嘉苑小区所属的宁夏泷润物业服务公司帖出“物业费调整意见征询结果”公示,告知小区业主,自2016年1月1日起,湖畔嘉苑小区物业费进行调整:多层住宅由每月每平方米0.6元调整为1元;小高层、高层住宅、联排别墅由每月每平方米0.7元调整为1.1元;营业房由每月每平方米0.9元调整为1.5元;公寓办公楼另协议收取。

银川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张革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小区物业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会议可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必须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而此次湖畔嘉苑物业费调价所采取的入户填写调查表、来访来电征询、书面公告征询、开通意见投诉电话,记录意见4种调查方式,仅有入户填写调查表符合要求。

物业费调整意见征询结果”公示中明确写着,湖畔嘉苑小区建设总户8560户,已分配住房3920户,大业主拥有房屋4640户,通过电话、书面意见等表达“不同意物业调整或建议逐步调整的”业户共计903户,占总户数10.5%。占已分配住房户23%。

张革说,所谓的大业主是指没有分配的住房户,应为一户。按照相关规定,物业费调价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银川市物价局对宁夏泷润物业服务公司物业费调整征求意见表21份进行检查中了解到,该公司调查的1631户业主,有业主亲自签名的原始材料中同意的557户,占34%;不同意的894户,占55%;中立的180户,占11%。

物业费调价必须依法、依规,程序不合法必须叫停。”张革表示,关于小区物业费用应该收多少,应由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共同商议确定。对于湖畔嘉苑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的行为,银川市物价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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