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4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经自治区政府同意,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失业保险费率。
7月4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经自治区政府同意,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失业保险费率。
记者了解到,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缴费总费率比例由2%降低至1.5%。其中,单位缴费由1.3%降低至1%,个人缴费由0.7%降低至0.5%。执行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据测算,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两年共为企业减轻缴费负担约11.2亿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