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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贺兰出台房地产“12条”

银川日报  2016-01-25 10:55

[摘要] 据了解,“12条”包括严控住房用地规模、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试行组合贷款方式、简化房企审批程序、缓缴开发相关规费、支持房企融资需求和转型升级、盘活租赁和二手房市场、建立住房信息服务平台等方面。

日前,贺兰县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内容涉及住房用地规模、住房供应结构、居民购房、房企融资等12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贺兰县不再增加住房新增用地指标,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以上”的限制性规定,而在贺兰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别墅商铺)的,凭备案合同、契税证明,就可获得18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个人购买2年(含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据了解,“12条”包括严控住房用地规模、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试行组合贷款方式、简化房企审批程序、缓缴开发相关规费、支持房企融资需求和转型升级、盘活租赁和二手房市场、建立住房信息服务平台等方面。

贺兰县允许有调整户型结构需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前提下,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同时,允许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鼓励其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的开发建设。贺兰县支持房企转型升级,支持有资信实力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开展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形成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对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允许企业以投资、入股或转让方式进行合作开发。房地产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作、出售等方式,一并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涉及的货物不征收增值税。鼓励房地产企业与建材、建筑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上下游企业合作,延长产业链,形成竞争优势。引导房地产企业依托园区等载体,发展工业地产、商业地产、物流地产、文化地产、旅游地产等跨界地产项目。

贺兰县将停止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同时,根据住房供应状况和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实际需要,通过租赁型、棚改型、自住型、政企合作型等方式,构建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三位一体”住房供应体系,积极开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工作,满足市场多元化住房需求。此外,3月底前,贺兰县将建成住房信息服务平台,方便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信息平台公开房源房价、结构类型、地理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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