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22日,记者从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房产交易分厅获悉,2016年1月1日起,银川房屋过户交易将正式启用新版合同——《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12月22日,记者从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房产交易分厅获悉,2016年1月1日起,银川房屋过户交易将正式启用新版合同——《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银川市存量房市场的发展需要,规范房屋经纪服务行为,确保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2011版)和《房地产买卖契约》内容基础上多次研讨,广泛征求本市法律界权威人士及知名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建议和意见,对《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2011版)和《房地产买卖契约》进行了修订。并在征求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后,联合发文推荐使用修订后的《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先使用两部合同同时废止。
据悉,修订后的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了过户过程中费用及土地出让金的负担方式,增加了是否由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款的资金监管的提示条款及房屋基本状况明细表格,细化了房屋交付时应结清相关费用及买卖双方违约责任等条款。通过合同条款引导房屋交易当事人,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进一步维护二手房交易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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