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国土资源局发布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指导意见

中国国土资源报  2015-04-21 08:57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上下协调联动、积极稳妥实施,现就扎实推进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国土资发〔201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编办,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上下协调联动、积极稳妥实施,现就扎实推进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提出如下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和系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社会广泛关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组织保障,是确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各地要充分认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物权法》的规定,以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为重点,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登记体系,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为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创造条件,为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支的撑。

二、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一)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按照中央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支持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尽快印发职责整合文件,切实将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工作落到实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在过渡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各部门之间可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的效率。

(二)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各地应进一步摸清现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业务开展等情况,厘清登记、交易、审批管理的职责边界,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归并,尽快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有机重组和工作流程的再造。

(三)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定后,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相关部门应划转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设备和相关经费,具体数量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各地应充分考虑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科学统筹调配本地区相关资源,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对于现有各类登记机构中人员编制身份不同的地方,应本着依法依规、统筹推进的原则,按照现有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妥善做好不同身份人员的统筹安排,逐步健全和完善人员队伍,形成合力,确保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落实到位。

三、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应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落实经费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内整合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工作。各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做好职责划分、人员编制划转、资料移交等工作,确保各项登记工作不断档、原来从事各类登记工作人员转入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保证相关工作有序衔接、积极稳妥的推进。

(二)明确时间要求,细化任务安排。各地要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为契机,细化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快本地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进度,统筹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流程梳理、登记资料移交、数据信息对接、登记系统融合、信息平台建设,以及设置统一窗口、颁发统一证书等各项工作,明确时间要求,尽快全面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做到职责明确、机构健全、运转正常。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业务指导。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过程中,各地要将与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属于不动产登记完整的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严禁随意拆分不动产登记职责,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将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国土资源部 中央编办

2015年4月13日

推荐阅读:业内:央行大力度降准“砍一刀”接济流动性

时隔两个多月,央行再次打出“普降+定降”的政策组合拳。

4月19日,央行宣布自20日起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自4月20日起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0.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市场对此次降准并不意外。近,央行多次通过在公开市场下调逆回购中标利率的方式来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下行,逆回购利率已从年初的3.85%降至3.35%,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效果显现,但仍需进一步扩大降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货币投放问题。

不过,此次1个点的降幅还是被很多机构认为“力度较大”。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表示,这次降准力度明显超出市场先前预期,一改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历次0.5个百分点的调整幅度,同时将普遍降准和定向降准相结合,预计全银行业至少释放资金超过1.3万亿元,有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为实体经济创造比较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

分析人士指出,从长期因素来看,外汇占款增长出现阶段性放缓的背景下,全面降准是必然的选择,而这更多地体现为对冲性而非刺激性。央行上周公布的金融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外汇占款减少2521亿元,同比少增1.04万亿元。也是受到外汇占款大幅减少因素的影响,一季度末,M2(广义货币)同比增长11.6%,也未达全年12%的调控目标值。

“我国流动性传统补充渠道外汇占款发生了逆转,从以前的持续增加变为减少,即使不考虑稳增长,也有必要下调存准率以补充因外汇占款变化而引起的流动性缺口。”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宏观研究主管周景彤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从短期因素来看,地方债务置换所带来的流动性冲击也成为此次降准的重要依据之一。华创证券分析称,2015年债券的供给冲击不容小觑,不仅有置换的1万亿,还有新发的6000亿元地方债,债券供给增加的预期抬升了利率债率。在巨大的供给冲击下,银行预计还会是债券的主要投资主体,因此为了防止利率的进一步抬升,货币政策必然成为一个被动的“接盘侠”,这也是积极财政政策背后货币政策的配套与衔接。

恒丰银行战略与创新部总经理娄丽丽表示,从银行角度来看,金融改革深化、利率市场化推进已经改变了传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游戏规则。存款保险制度跟进以后,出于金融审慎考虑的高准备金需求变得不再关乎稳定的根本。这时大幅降低存准,符合改革的需要,也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快向轻资产、节省经济资本、获取稳定回报的业务转型。

杨驰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宏观政策动向来看,一季度GDP、工业增加值、进出口总额等多项宏观经济指标低于预期,3月份M2增速下降到11.6%,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在高杠杆率、产能过剩、需求不振等多重负面因素制约下,更多的区域性行业性隐性风险有可能进一步显性化,拖累经济复苏。因此宏观调控政策务必将“保增长”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注入重组流动性,为调结构、促改革赢得必要的时间和空间。今年下半年至少还有1至2次降准和1次降息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去年11月22日和今年3月1日央行两次降息叠加效应已经显现,企业融资成本已有所下降。央行数据显示,2015年3月末,企业融资成本为6.83%,比上年末下降12个基点,比上年同期下降50个基点。3月份官方PMI回升到50.1,房地产市场环比销量明显回升、价格趋稳。在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经济增长中已有积极的信号出现。为了体现货币政策的稳健,避免可能出现的资产泡沫,是否进一步降息可以根据二季度经济数据表现相机抉择。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表示,无论从实际融资成本还是流动性总量看,准备金率下调起到了精准对冲作用,货币政策仍然保持中性、稳健。他还称,央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松紧适度,更加注重预调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