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再次放宽,石嘴山市助力新市民购房安居】近日,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了《石嘴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放宽了准入条件,精简了开户资料,规范了异地转移接续和账户转换,同时使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相同的贷款政策。这一举措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覆盖面,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安居乐业支持。
正文:
近日,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购房安居,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深入开展调研、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的特征和需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石嘴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放宽准入条件。不再限制缴存社会养老保险和拥有本市户籍条件,只要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石嘴山市行政区域内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是精简开户资料。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资料进行了精简,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就可申请办理缴存登记。
三是规范异地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参照单位在职职工转移政策执行,办理异地转入或本地转移合户的,两个账户缴存时间连续不中断的,可视为正常连续缴存。
四是账户自由转换。灵活就业人员在单位重新入职后,可将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与新账户合并,转为单位缴存职工账户。
五是贷款政策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政策将与单位缴存职工政策一致,实现同等对待、一视同仁。
通过此次修订,石嘴山市进一步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惠及面,让灵活就业人员能够通过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更好地助力他们安居乐业,让住房公积金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